理想对现实的挑战
—关于高中语文必修课选修课的思考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在部分省区的实施,标志着中学语文课程改革一个新时代的开始。由于在课程理念、课程设置方面的跨越式前进,这一次的高中语文课程改革较之以往的历次改革,有着不可比拟的广度和深度,甚至与初中语文课改也有重大的区别,其标志则是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开设。在高中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并非自今日始,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出现,尽管名称和内容不尽相同。1996年版《全国普通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曾有过“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的提法,但真正执行的学校并不多,何况在当时的教育背景下,所谓“选修课”不过是为迎接高考而举办的专题讲座而已。如果说新《课程标准》下的必修课和以往的课程没有太大区别的话(至少在形式上不会带来很大的视觉冲击),那么新《课程标准》下的选修课却颠覆了几十年来的语文教材、语文教法和语文学法,给人以巨大的震撼。新《课程标准》为语文教育提供了发展机遇,描绘出一个令人神往的理想境界,同时也是对教育现实的一次严峻的挑战。
面对这样一个全新的事物,国家采用先在少数实验区试行然后逐步推开的办法,是十分正确的。这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保证课程改革健康、稳妥地向前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验区传来不少好消息,已取得初步成效,正在深入发展。同时我们也会从各个层面听到一些不同的见解或意见,尤其是存在于一线教师当中的困惑、疑虑和实际困难。收集、研究、吸纳不同意见,对于实施乃至反思、完善《课程标准》,将会不无裨益。本文着重提出有关选修课的几个问题,以期引起注意和讨论。
一、课程的“基础性”问题
中学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其基本目标是致力于国民素质的提高,使受教育者具备基本的适应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道德水准、能力水准和必要的文化修养。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基础性”要体现在语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上,亦即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和交际能力。不管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都应该把“基础性”作为一条原则而加以遵循。近年来,学校里的语文教学遭受“应试”的压力,社会上俗文化的盛行,青年一代整体的语文素质下降,所谓“字不成形,话不成句,文不成章”“研究生写不了论文”,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这个问题由来久远,小学、初中的“欠账”很多,高中新生的实际语文能力远没有达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吕叔湘先生27年前批评的中小学生语文“大多数不过关”的“咄咄怪事”依然存在着。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高中语文都不能忽视语文教育的基础性。然而,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基础性”却有所失落。这主要表现在: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失调,必修课课时及容量太小,选修课又注重文学赏析而不大注意基础知识的积累和基本能力的训练;选修课基本上是阅读赏析课,语言运用教学和实践没有多大的空间;写作教学被淹没在空泛的经典作品的赏析中,难以进行基本的、系统的写作训练。所谓“尝试”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新闻、传记“创作”,既缺乏训练的系列,又不是中学生的当务之急,很难落到实处;人文性高扬,工具性式微,已经渐露端倪。高中三年时间,六个学期,有三个半学期都在选修课里“飘忽”。虽说“语言文字应用”系列有“应用文”之类的实用能力训练,且不说种类少、分量少,倘若学生不选呢?(“语言文字应用”恐怕不会成为学生选修的“热门”)岂不连这一点点“语用”都落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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